离婚协议书中孩子抚养权归女方抚养,需在协议中明确孩子基本信息、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探视权等内容。
在撰写离婚协议书时,若孩子抚养权归女方抚养,可参考以下内容和格式。在协议开头需明确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接着进入孩子抚养权相关条款,可这样表述:“双方育有[孩子姓名],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出生。经双方协商一致,孩子[孩子姓名]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这部分内容明确了孩子的基本信息以及抚养权的归属,是核心条款。
关于抚养费的支付,可写为“男方应于每月[具体日期]前向女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人民币[X]元,直至孩子年满[具体年龄]周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抚养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若孩子因重大疾病、升学等原因产生额外费用,双方应另行协商分担比例。”同时,要明确支付方式,例如通过银行转账,需写明女方的收款账号。
探视权方面,“男方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探视方式和时间双方协商确定。男方可在每周[具体时间]探视孩子一次,每次探视时长为[X]小时;在寒暑假期间,男方可与孩子共同生活[X]天。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探视时间,双方应提前协商并达成一致。”这样的表述既保障了男方的探视权,也明确了具体的操作方式。
此外,还可以在协议中约定双方对孩子的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例如共同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尊重孩子的意愿等。同时,要明确若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最后,双方需签字并注明日期,使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女方抚养的内容要详细、明确,以保障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撰写过程中,若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