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退租,房东是否退还剩余租金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可能退还、部分退还或不予退还。
在房屋租赁关系中,中途退租时房东是否退还剩余租金主要取决于租赁合同的约定以及退租原因等因素。
若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中途退租的处理方式,那么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约定租客中途退租,房东有权没收剩余租金作为违约金,这种情况下房东通常无需退还剩余租金。因为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遵守其中的条款。
如果合同没有相关约定,租客中途退租属于违约行为。但根据公平原则和相关法律规定,房东应在扣除租客违约造成的合理损失后,将剩余租金退还。比如,因租客提前退租导致房屋空置一段时间,房东可以扣除这段时间的租金损失后,把剩余租金退还给租客。
若退租是由于不可抗力或房东的原因导致的,情况则有所不同。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导致房屋无法正常居住,租客有权解除合同,房东应退还剩余租金。如果是房东的过错,比如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居住条件的房屋,租客因此退租,房东不仅要退还剩余租金,还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在实际操作中,租客可以与房东进行友好协商。通过积极沟通,说明退租的原因和困难,争取房东的理解,双方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有时候,房东可能会考虑到租客的实际情况,退还部分或全部剩余租金。
总之,中途退租时房东是否退还剩余租金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在租赁过程中,双方都应遵守合同约定,同时也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