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车损保险公司不赔付,可先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了解拒赔原因,尝试达成一致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可向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投诉;还可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最后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当遇到车损保险公司不赔付的情况,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第一步: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在得知保险公司拒赔后,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要求其明确给出拒赔的具体理由。因为有时可能是存在误解或者信息沟通不及时。比如,可能是理赔资料提交不完整,保险公司误认为不符合赔付条件。此时,若能补充完整资料,就有可能顺利获得赔付。在沟通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备后续可能的需要。
第二步:向监管部门投诉。如果与保险公司协商后仍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进行投诉。投诉时,要准备好详细的材料,包括保险合同、事故证明、与保险公司沟通的记录等,清晰地说明事情的经过和自己的诉求。监管部门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督促保险公司依法依规处理理赔事宜。
第三步:申请仲裁。查看保险合同中是否有仲裁条款,如果有,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专业性和高效性的特点,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在申请仲裁时,要按照仲裁机构的要求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材料,积极参与仲裁程序。
第四步:提起诉讼。若仲裁也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要遵循法律程序,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通过法律途径,往往能够更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