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还钱没有地址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获取。若仍无法确定明确地址,可尝试申请法院调查令、借助公安部门协助或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解决。
在起诉还钱的过程中,没有被告地址确实会给诉讼带来一定阻碍,但并非无法解决。
可以尝试通过多种渠道获取被告地址。如果被告是熟人,可以向其共同的朋友、亲戚打听。例如,若被告与自己有共同的同学圈子,可通过同学了解被告目前的居住地址或工作地址。还可以通过被告的工作单位获取相关信息,若被告有固定工作,可致电其单位询问联系地址。
若上述方式都行不通,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向法院提出申请,说明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发放调查令,凭借调查令可以到相关部门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地址等信息。
也可以请求公安部门协助。在一些情况下,公安部门掌握着公民的详细信息。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由法院与公安部门沟通,查询被告的户籍地址。因为户籍地址是公民的法定登记地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送达法律文书的依据。
如果实在无法确定被告的具体地址,还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后,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不过,公告送达会延长诉讼周期,增加诉讼成本。
总之,即使起诉还钱时没有被告地址,也有多种方法可以解决,要积极采取措施获取地址,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