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不赔偿起诉对方,需先收集证据、确定管辖法院、撰写起诉状,然后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缴纳诉讼费用,最后参与庭审等待判决。
在肇事逃逸不赔偿的情况下,起诉对方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以下为具体步骤。
收集证据:证据是诉讼的关键。要尽可能收集与事故相关的各类证据,比如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这些能直观反映事故发生时的状况,包括车辆位置、碰撞痕迹等;警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认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用发票等,用于证明因事故导致的身体损伤和医疗支出;此外,误工证明可证明因受伤无法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损失。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可以通过网络查询、拨打当地法院咨询电话等方式,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
撰写起诉状:起诉状应清晰明确地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详细阐述诉讼请求,比如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车辆维修费等具体金额;同时,要清晰地叙述事实与理由,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被告肇事逃逸的情况。
提交起诉材料:准备好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同时携带收集好的证据材料,前往管辖法院的立案庭提交。法院会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如符合立案条件,会予以立案。
缴纳诉讼费用:立案后,需按照法院的要求缴纳诉讼费用。费用的具体金额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按照一定比例计算。
参与庭审:在法院安排的开庭时间,准时参加庭审。在庭审过程中,要遵守法庭纪律,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进行辩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如果对判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