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涉嫌危险驾驶罪,从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判刑所需时间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适用简易程序,通常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实践中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而有所不同。
在司法实践中,酒驾案件从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判刑的时间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要明确酒驾可能涉及的罪名。酒驾如果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即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就会构成危险驾驶罪。而对于一般酒驾未达到醉酒标准的,属于违法行为,不涉及刑事犯罪,也就不会进入刑事诉讼判刑流程。
对于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酒驾案件,在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适用不同的程序进行审理。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若案件较为复杂,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则适用普通程序。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此外,在实际操作中,还可能出现一些影响时间的情况。比如,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检察院可以建议法院延期审理,补充侦查的时间为一个月,且以两次为限。这就会导致整个诉讼时间延长。还有,如果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还会进入二审程序,二审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审理。所以,酒驾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判刑的具体时间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