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依然可以获得赔偿。需先证明劳动关系,再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遭遇工伤,劳动者要维护自身权益获得赔偿,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是证明劳动关系。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些证据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银行转账明细、工资条等;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有了这些证据,就可以为后续的工伤认定奠定基础。
接着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者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
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主要是确定伤残等级,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最后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责任方面,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责任都由用人单位承担。
总之,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遭遇工伤时也不应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要通过合法途径积极争取应得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