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将房子给子女写名字,可通过赠与、买卖或继承(在符合特定条件下)等方式办理。一般流程包括签订相关协议、进行公证(部分情况需要)、准备好所需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等。
在法律层面,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将房子给子女属于对房产的处分行为。以下分别介绍不同方式下写名字的步骤。
赠与方式:第一步,签订赠与协议。夫妻双方作为赠与人与子女作为受赠人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房产的具体信息,如地址、面积等,以及赠与的意思表示。第二步,进行公证(部分地区要求)。为确保赠与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可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公证时需携带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第三步,缴纳相关税费。赠与房产涉及到契税等税费,需按照规定到税务部门缴纳。第四步,办理过户登记。准备好赠与合同、公证书(如有)、完税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将子女的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
买卖方式:第一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夫妻双方与子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明确房屋价格、付款方式等条款。第二步,网签。在当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签约,以保障交易的透明度和安全性。第三步,缴纳税费。买卖房产涉及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多种税费,需根据具体情况到税务部门缴纳。第四步,办理过户。准备好房屋买卖合同、网签证明、完税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完成名字的变更。
继承方式:这种方式通常是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去世后才适用。若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由子女继承,在符合继承条件时,子女需办理继承公证,携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之后,凭借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将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要确保整个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保障子女合法取得房屋的产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