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给退款,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收集证据向消协、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依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遇到合同到期对方却拒绝退款的情况,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这是解决问题较为便捷的方式。在协商过程中,要明确指出合同已经到期,按照约定对方有退款的义务,并且要以平和、理性的态度沟通,尝试了解对方拒绝退款的原因。如果是因为一些误解或者小问题导致的,通过协商有可能达成一致,顺利解决退款问题。
若协商无果,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据是后续维权的关键,包括合同原件、付款凭证、双方沟通的记录(如聊天记录、邮件、通话录音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合同的存在、履行情况以及对方未按约定退款的事实。收集完证据后,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消协和市场监管部门有一定的监管和调解职能,他们可以对商家的行为进行调查和调解,促使商家履行退款义务。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专业性、高效性的特点,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对方就需要按照裁决结果执行。
最后,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退款义务,可以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强制对方退款。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要注意及时采取措施,避免超过诉讼时效,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