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0

伤残鉴定工伤怎么赔偿的

2025-12-17 20:41:40
0 浏览
推荐律师
潘广班
执业认证
实名认证
贵州云纳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工伤伤残赔偿需先经工伤认定,再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根据等级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具体标准与伤残等级、工资水平及地区政策相关,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伤残赔偿的核心流程围绕“认定-鉴定-赔偿”展开,各环节均有明确法律依据,需严格按程序推进。

工伤认定是获得赔偿的法定前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方可进入后续赔偿程序。认定需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证明等材料,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未被认定为工伤的,无法享受工伤赔偿待遇。

伤残鉴定确定赔偿等级基准工伤认定后,职工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确定伤残等级(共分一至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鉴定结果是计算赔偿金额的核心依据,例如一级伤残意味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十级则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赔偿项目及标准需结合伤残等级确定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低于60%的按60%计算)。
2.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仅五至十级伤残职工可享受,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其中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例如广东省十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合计为8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其他实际支出费用:包括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医疗费(由基金全额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可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经鉴定确认后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分别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统筹地区规定标准,由基金支付)等。

赔偿责任主体区分关键看工伤保险缴纳情况。用人单位已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医疗补助金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就业补助金等由用人单位支付;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所有赔偿项目均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维权。

需注意,各地对一次性医疗、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停工留薪期时长等存在差异,实际赔偿时需结合当地法规执行。建议职工在伤残鉴定后,携带鉴定结论、工资证明等材料,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咨询具体赔偿金额,确保权益最大化。

伤残鉴定工伤怎么赔偿的(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文章版权律法果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遇到法律疑问?
专业律师作答,预计3分钟获得回答
立即咨询
24小时免费咨询
问题答疑
最近已为391人解答法律疑问
手机提问 扫码提问更快捷 手机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