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司70万资金构成挪用资金罪,需要向公司退赔全部挪用款项。
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及是否需要赔偿,需结合法律规定和具体情节综合判断。从法律层面看,挪用公司70万资金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且退赔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
一、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若为国家工作人员则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单位资金而擅自挪用;客体是单位对资金的使用权;客观方面需满足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资金挪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1)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2)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如投资、炒股等);(3)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如赌博、走私等)。
二、70万的数额认定与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挪用资金罪的“数额较大”起点为5万元以上,“数额巨大”起点为500万元以上(部分地区可能根据经济水平调整,但70万远超“数额较大”标准)。因此,挪用公司70万资金,已达到“数额较大”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应依法立案侦查。
三、必须向公司退赔70万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挪用公司70万资金属于“违法所得”,司法机关会责令退赔全部70万元给公司,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不受个人意愿影响。若拒不退赔,公司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民事诉讼追偿,且退赔情况会直接影响量刑——积极退赔、取得公司谅解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拒不退赔的,可能被酌情从重处罚。
四、可能的量刑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70万属于“数额较大”,基础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需结合具体情节调整:若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如赌博、贩毒等),即使未超过三个月,也构成犯罪,且量刑可能更重;若用于营利活动或一般用途(如消费),需满足“超过三个月未还”或“数额较大”条件。此外,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也会影响最终刑期。
五、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需注意区分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两者均涉及单位资金,但挪用资金罪是“暂时挪用、有归还意图”,而职务侵占罪是“非法占为己有、无归还意图”。若行为人挪用70万后以虚假发票平账、销毁账目等方式掩盖挪用事实,表明其具有永久占有意图,则可能转化为职务侵占罪,量刑更重(职务侵占“数额较大”的起点为6万元,70万属于“数额较大”,量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综上,挪用公司70万资金构成挪用资金罪,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且必须向公司退赔全部款项。退赔不仅是法律义务,也是争取从轻处罚的重要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