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返还彩礼时,可通过协商沟通、第三方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其中诉讼需满足法定返还情形,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或因支付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同时需提供彩礼支付凭证、双方关系证明等关键证据。
当女方拒绝返还彩礼时,首先应优先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双方可就彩礼返还的金额、期限等问题进行直接协商,明确各自诉求和法律依据,争取达成一致协议。若协商无果,可寻求村委会、居委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介入调解,借助中立第三方的沟通协调,促进矛盾化解。实践中,部分纠纷可通过调解达成返还方案,避免诉讼耗时耗力。
若非诉讼方式无法解决,男方可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但需注意,诉讼需满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的三种法定返还情形: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家庭生活困难。其中“未共同生活”需证明双方婚后未实际居住在一起、未形成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生活困难”则需达到“绝对困难”标准,即男方家庭因支付彩礼后,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需提供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等材料。
诉讼过程中,证据收集是关键环节。男方需提供证明彩礼支付事实的直接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转账凭证、收条、证人证言等,其中转账记录需注明“彩礼”用途或有双方聊天记录佐证款项性质;同时需提供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证明(如户口本)、未共同生活的证据(如分居证明、租房合同等)、家庭困难证明(如低保证明、医疗费用单据等)。若彩礼涉及现金交付,需提供证人证言(如参与交付的亲友)或双方沟通记录(如短信、录音中女方认可收到彩礼的内容),否则可能因证据不足面临败诉风险。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庭审情况,结合法定情形作出判决。若女方存在过错(如故意隐瞒无法结婚的事实收取彩礼),法院可能判决全额返还;若双方已共同生活一段时间或彩礼部分用于共同开支,法院可能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部分返还。此外,诉讼时需注意诉讼时效,彩礼返还纠纷适用三年诉讼时效,从双方解除婚约或离婚之日起计算,超过时效可能丧失胜诉权。
管辖法院方面,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即女方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法院。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双方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等,法院立案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需对证据进行质证,陈述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判。判决生效后,若女方仍不履行返还义务,男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封、扣押女方财产等方式实现债权。
总之,处理女方不返还彩礼纠纷时,需结合具体案情选择合适解决方式,诉讼中严格依据法定情形和证据规则主张权利,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