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不会获得离婚证,而是由人民法院出具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这两类法律文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婚姻关系已解除的证明文件。
起诉离婚属于诉讼离婚范畴,其法律程序和结果与协议离婚存在本质区别,因此不会涉及“离婚证”的发放。以下从法律依据、文书类型、效力等同性及实务要点展开说明:
一、起诉离婚的法律文书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这一条款明确了婚姻关系解除的两种法定途径:协议离婚需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则由人民法院通过审理作出裁判,最终以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的形式确认婚姻关系解除。因此,起诉离婚的当事人无需向民政局申请离婚证,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即为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定凭证。
二、离婚判决书与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对离婚案件审理后,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的书面裁判;离婚调解书则是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后形成的法律文书。二者虽形式不同,但法律效力完全等同,具体体现在:
1. 证明婚姻状况:与离婚证一样,可用于证明当事人当前处于离异状态,是办理再婚登记、户口迁移、房产过户、银行贷款等事务时的必要材料。
2. 强制执行力:若一方不履行判决书或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如支付抚养费、分割财产),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离婚证仅为证明文件,不具备强制执行力。
三、法律文书的获取与保管
诉讼离婚案件审理终结后,法院会通过邮寄、电子送达或当事人到法院领取等方式送达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当事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 核对信息:收到文书后,需仔细核对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判决/调解内容等信息,确保与实际情况一致,如有错误应及时联系承办法官更正。
2. 生效时间:判决书需在上诉期(送达之日起15日内)届满双方均未上诉后生效;调解书自双方签收之日起生效,不存在上诉期。生效日期是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时间节点,需准确记录。
3. 妥善保管:法律文书原件具有极高重要性,建议复印多份并与原件分开存放,避免遗失。部分场景(如办理不动产登记)可能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需经法院盖章或相关部门认可才具备效力。
四、法律文书丢失后的补救措施
若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不慎丢失,当事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作出裁判的人民法院档案室申请查阅、复制。法院档案室会核对当事人身份后,提供加盖档案查询章的复印件,该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用于办理各类需证明婚姻状况的事务。申请时需注意:查询需本人办理,若委托他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明;部分法院支持线上查询或预约,可提前通过法院官网或电话了解具体流程。
综上,起诉离婚无需办理离婚证,人民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是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定证明,其效力与离婚证完全一致。当事人应重视法律文书的获取、核对与保管,确保在需要证明婚姻状况时能顺利提供有效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