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的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包含员工和公司基本信息、解除合同依据、解除时间、工资及经济补偿说明、工作交接要求、保密和竞业限制约定等内容。
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以下为你介绍自动离职的解除劳动合同书的写法及示例。
写法要点
1. **双方信息**:明确员工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门、职位,以及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2. **解除依据**: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自动离职的条款,说明员工因自动离职违反规定,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3. **解除时间**:写明劳动合同解除的具体日期,一般为员工自动离职达到一定期限的日期。
4. **工资及经济补偿**:说明员工工资结算至的日期,以及是否有经济补偿(通常自动离职无经济补偿)。
5. **工作交接**:要求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归还公司财物等。
6. **保密和竞业限制**:如有相关约定,需再次提醒员工遵守保密和竞业限制条款。
7. **签名和日期**:公司加盖公章,注明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的日期。
示例
《解除劳动合同书》
员工姓名:[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于[入职日期]入职本公司[部门],担任[职位]。
依据公司《员工手册》第[X]条规定,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连续达[X]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该员工自[自动离职起始日期]起,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连续旷工至今,已构成自动离职。公司决定于[解除日期]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员工工资结算至[结算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自动离职无经济补偿。
请该员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X]日内到公司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归还公司财物,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电脑、文件资料等。若逾期未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员工自行承担。
同时,该员工仍需遵守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相关规定。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盖章)
[通知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