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合同包括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且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合同、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以下几种合同是可以撤销的。
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形。例如,甲误以为乙出售的是某限量版商品而与之签订合同,事后发现并非该限量版,甲就可以基于重大误解请求撤销合同。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比如,商家故意夸大产品性能,消费者基于此购买并签订合同,消费者有权请求撤销。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这种情况强调了第三人的欺诈行为以及相对方的知情状态。例如,中介在房屋买卖中欺骗买家,而卖家知道中介的欺诈行为,买家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如以伤害对方家人相威胁,迫使对方签订合同,受胁迫方可以撤销合同。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比如,在对方急需用钱时,以极低价格收购对方的贵重物品,受损方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需要在法律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一旦撤销权消灭,合同就变为有效合同。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