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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劳动关系什么时候普及的

2025-10-01 05: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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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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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劳动关系并非在某个特定时间点突然普及,而是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逐步形成并不断扩大范围。在西方,工业革命时期雇佣劳动关系得到了极大发展并逐渐普及;在中国,改革开放后雇佣劳动关系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日益普遍。

在西方,雇佣劳动关系有着较长的发展历程。在封建社会时期,经济主要以农业为主,劳动关系多表现为封建主与农奴之间的依附关系,雇佣关系并不普遍。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商业的兴起,资本主义萌芽出现,城市中开始有了一些手工作坊,出现了雇主与雇工的雇佣关系,但规模相对较小。

真正使雇佣劳动关系得以普及的是工业革命。18世纪60年代从英国开始的工业革命,机器大生产取代了手工劳动,工厂制度逐渐确立。大量农民和手工业者离开土地和作坊,进入工厂成为雇佣工人。工厂主为了追求利润,大规模雇佣劳动力进行生产,雇佣劳动关系迅速在工业领域普及。随后,工业革命传播到其他西方国家,雇佣劳动关系也在这些国家广泛发展。到19世纪,资本主义在全球扩张,雇佣劳动关系在世界范围内成为主要的劳动关系形式之一。

在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处于封建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以封建剥削关系为主。近代以来,随着西方列强的入侵和近代工业的兴起,一些外资企业和民族工业开始出现雇佣劳动关系,但范围有限。新中国成立后,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对劳动力实行统一分配,劳动关系主要表现为国家与职工之间的关系。

改革开放后,中国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大量涌现,这些企业以雇佣劳动为主要用工形式。同时,国有企业也进行了改革,劳动关系逐渐市场化。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雇佣劳动关系在中国越来越普遍,涉及到各个行业和领域,成为中国劳动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今,雇佣劳动关系在全球经济活动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并且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变化,其形式和内容也在不断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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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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