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摔伤但没有报警是否算工伤,需要分情况判断。如果是因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导致的摔伤,即便没报警通常也不算工伤;如果是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没报警不影响工伤认定,但需有其他证据证明事故情况;如果是自己不慎摔倒等非交通事故等法定情形导致的摔伤,一般不算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如果是自己不小心在下班途中摔倒受伤,这种情况不符合上述规定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这一条件,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自己摔倒受伤并非是受到外部交通工具相关事故的伤害,而是自身原因导致,所以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如果是在下班途中遭遇了交通事故等符合法定情形的伤害,即便没有报警,也不一定就不能认定工伤。报警记录是证明事故情况的一种重要证据,但不是唯一证据。职工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证明事故的发生以及责任情况,比如现场的监控视频、目击证人的证言等。只要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是在下班途中,且该事故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法定情形,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如果是因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的摔伤,即便有报警记录或者其他证据,也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因为工伤认定强调的是非本人主要责任,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情况下,不能认定为工伤。所以,下班途中摔伤是否算工伤,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情形,而报警与否不是认定工伤的决定性因素。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