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为十级后,如果对该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若没有异议,后续则进入赔偿和康复阶段。
首先明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一般会有一定的救济途径。当工伤被认定为十级后,若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对鉴定结论不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权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再次鉴定的流程与初次鉴定类似,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初次鉴定结论书、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资料等,由更高级别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若对十级的鉴定结论没有异议,接下来就是赔偿和康复相关事宜。在赔偿方面,职工可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十级工伤可获得的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还应关注自身的康复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医疗机构的建议下进行必要的康复治疗,以促进身体机能的恢复。同时,用人单位也有责任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康复条件和支持。在整个过程中,职工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等,以便顺利获得应有的赔偿和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