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涂料不合格可通过与供应商协商退换、要求赔偿损失;若协商无果,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也可依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当发现工程涂料不合格时,首先可以采取与供应商协商的方式。这是较为便捷和直接的解决途径。与供应商沟通,明确指出涂料存在的问题,如色泽不均、附着力差、耐水性不达标等具体情况,要求供应商进行退换货处理。如果因使用了不合格涂料已经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比如工期延误导致的额外费用、重新施工的成本等,也可以向供应商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如邮件、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都可能在后续处理中作为证据使用。
若与供应商协商不成,可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可以向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机构反映情况。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权力对涂料的质量进行检测和监管,他们可以对供应商的生产和销售行为进行调查,如果涂料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会依法对供应商进行相应的处罚。消费者协会则可以起到调解的作用,帮助双方解决纠纷。
如果在采购工程涂料时签订了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可以依据合同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专业性和高效性的特点,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约定仲裁条款,那么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如涂料的检测报告、采购合同、施工记录、损失清单等,以证明涂料不合格以及因此遭受的损失,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