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恐吓他人可能构成多种犯罪,常见涉及的罪名及法律规定有寻衅滋事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敲诈勒索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等,具体情况需依据行为的方式、目的、造成的后果等来判断。
在法律实践中,威胁恐吓他人的行为性质和后果不同,适用的法律条款和罪名也有所不同。
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当威胁恐吓他人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比如长期对他人进行威胁恐吓,导致他人精神受到严重影响,正常生活无法进行等情况,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敲诈勒索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威胁恐吓他人的目的是为了非法获取他人的财物,通过威胁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从而被迫交出财物,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如果威胁恐吓他人是为了实施其他犯罪行为做准备,还可能按照相应的犯罪预备来处理。对于威胁恐吓他人的行为,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以确定具体适用的法律条款和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