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判刑后没钱赔偿,被害人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获得赔偿判决,若罪犯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其有财产时恢复执行;若罪犯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符合条件的被害人还可申请司法救助。
在刑事案件中,当罪犯被判刑后却没钱赔偿时,存在多种处理方式。被害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障自身权益。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罪犯进行赔偿。若未在刑事诉讼中提起,也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经过法院审理,若判决罪犯承担赔偿责任,而罪犯没钱赔偿,会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阶段,法院会对罪犯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如果罪犯确实暂时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这意味着执行程序暂时停止,一旦发现罪犯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恢复执行程序,继续要求罪犯履行赔偿义务。
若经过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查明罪犯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不过,终结执行并不意味着被害人的权益彻底无法实现。一旦发现罪犯有新的财产线索,被害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对于一些因犯罪行为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还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司法救助是国家对受到犯罪侵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被害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符合条件的被害人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救助,以缓解生活困难。即便罪犯没钱赔偿,法律也为被害人提供了多种途径来维护其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