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购买保险的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要明确即便用人单位未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员工依然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当员工遭遇工伤后,第一步是进行工伤认定。员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
第二步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赔偿。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用人单位需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费用,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劳动仲裁阶段,员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病历、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伤的事实和程度。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