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与生效存在明显区别。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标志着合同的产生;而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法律上具有拘束力,受法律保护。成立侧重于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生效侧重于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
从构成要件来看,合同成立的要件相对简单。一般来说,只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即告成立。例如,甲向乙提出以一定价格购买一批货物,乙表示同意,此时双方就货物买卖达成了一致,合同成立。而合同生效的要件较为严格,除了合同已经成立外,还需要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比如,一个未成年人签订了一份大额的商业合同,由于其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合同可能就无法生效。
二者的法律意义不同。合同成立意味着当事人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种契约关系,双方开始受到合同约定的约束,但这种约束主要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合同生效后,合同不仅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而且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它们的时间点可能不同。多数情况下,合同成立时即生效,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在这些情况下,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需要等待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才会生效。
合同不成立和不生效的法律后果也有所差异。合同不成立,通常双方仅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合同不生效,可能会产生多种法律后果,如无效合同可能导致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明确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对于正确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
但是,承运人证明本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