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多式联运具有运输全程单一负责制、多种运输方式结合、门到门运输、手续简便、运输效率高、降低运输成本等特点。
全程单一负责制是国际多式联运的重要特点之一。在这种运输模式下,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运输全程负责,无论运输过程中涉及几种运输方式、经过多少个转运环节,货主只需与多式联运经营人签订一份合同,由其承担全程运输责任。这避免了传统分段运输中各承运人相互推诿责任的问题,为货主提供了更可靠的保障。
多种运输方式结合也是其显著特征。国际多式联运将海运、陆运、空运等不同运输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例如,海运适合大批量、长距离的货物运输,成本较低;公路运输则具有灵活性强、可以实现门到门运输的特点;铁路运输在中长距离运输中具有运量大、速度快、受气候影响小等优点。通过将这些运输方式组合,能够更高效地完成货物运输。
门到门运输是国际多式联运为货主提供的极大便利。它可以从发货人的工厂、仓库等地点直接将货物运输到收货人的指定地点,减少了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装卸、搬运次数,降低了货物损坏和丢失的风险,同时也节省了货主的时间和精力。
手续简便。货主只需办理一次托运、一次结算费用、一次保险,就可以完成整个运输过程,无需分别与不同的承运人打交道,大大简化了运输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
运输效率高。由于采用了联合运输的方式,货物在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衔接更加紧密,减少了货物在运输途中的停留时间,加快了货物的周转速度,能够更及时地将货物送达目的地。
降低运输成本。通过合理选择运输方式和优化运输路线,多式联运可以降低运输成本。例如,在长距离运输中,先采用海运将货物运到接近目的地的港口,再通过公路或铁路进行短途运输,比单纯采用公路或铁路运输成本更低。多式联运还可以通过规模效应降低运输成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