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和工资一起发时,扣税方式要依据奖金的性质来确定,可能适用综合所得计税方式,也可能选择单独计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在一定政策期限内可单独计税)。
首先来了解综合所得计税方式。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所得的一部分,奖金若和工资一同发放且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应先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具体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年度收入额-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然后根据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表来计算应纳税额。税率表是超额累进税率,例如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等。
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有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两种方式可选择。单独计税时,先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依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计算应纳税额。公式为: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比如,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0元,36000÷12 = 3000元,对应税率3%,速算扣除数0,应纳税额 = 36000×3%-0 = 1080元。
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比较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哪种方式缴纳的税款更少,从而选择更有利的计税方式。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实际操作中,企业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代扣代缴,纳税人也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等渠道了解自己的纳税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