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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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合同到期员工不签有哪些赔偿

2025-09-29 16: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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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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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泰(太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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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若工伤已评定伤残等级,员工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还能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若未评定伤残等级,一般无额外工伤赔偿,但可能有经济补偿。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因工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的,可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给予工伤员工的重要补偿,其数额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从一级伤残到十级伤残,标准不同。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

当工伤员工在合同到期不续签,导致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还会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主要用于员工后续可能的工伤治疗等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是对员工因工伤影响就业的一种补偿,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差异较大。

若工伤员工未达到伤残等级,虽没有上述与伤残等级相关的赔偿,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工伤治疗期间,员工还依法享有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权利,即原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期间合同到期员工不签有哪些赔偿(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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