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赔偿金并非绝对难以拿到,关键在于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获取条件,若证据充分、事实清晰且符合法定情形,是能够拿到的。
双倍赔偿金通常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从实际情况来看,想要拿到双倍赔偿金存在一定挑战,但并非不可实现。一方面,劳动者需要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这就要求劳动者具备较强的证据意识,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辞退通知等。例如,用人单位以莫须有的理由辞退劳动者,且没有提前通知或支付相应的代通知金,劳动者就要及时收集能证明自己无过错以及单位违法辞退的证据。
另一方面,法律程序相对复杂。劳动者可能需要通过劳动仲裁甚至诉讼来主张自己的权益。劳动仲裁和诉讼都有一定的流程和时间要求,劳动者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去了解和参与。不过,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动者权益保护有明确规定,劳动仲裁和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公正裁决。
用人单位可能会采取各种方式来规避支付双倍赔偿金,比如试图证明自己的解除行为是合法的。但只要劳动者的诉求合理合法,证据确凿,就有很大机会获得双倍赔偿金。例如,在一些案例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实际上该规章制度并未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也未向劳动者公示,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主张双倍赔偿金就很可能得到支持。所以,只要劳动者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积极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是有可能拿到双倍赔偿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