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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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和尚构成什么行为犯罪

2025-11-15 11: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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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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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品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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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和尚可能构成招摇撞骗罪、诈骗罪,若存在其他违法行为还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招摇撞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和尚并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如果冒充和尚的目的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且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在司法实践中,若其行为符合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也可能以该罪论处。比如,冒充和尚以化缘、做法事等名义,骗取他人钱财、财物,同时损害了宗教的形象和声誉,就可能构成此罪。

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当冒充和尚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处分财产,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时,就构成诈骗罪。例如,声称能为他人消灾解难,让他人支付高额费用购买所谓的“开光法器”等。

即使冒充和尚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也会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比如冒充和尚进行招摇撞骗,扰乱公共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可能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和尚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道德层面,都是不被允许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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