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抚养费一般不涉及刑事犯罪,不会被判刑,多属于民事纠纷。但如果存在将抚养费据为己有,拒不归还,达到一定数额,可能构成侵占罪,会被依法判刑。
在通常情况下,抚养费是用于保障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费用。一方挪用抚养费,主要是未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将费用合理使用在子女身上,这种行为更多地被视为违反民事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义务,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另一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挪用方返还被挪用的抚养费,并按照规定正确使用抚养费。
如果挪用抚养费的行为性质较为恶劣,比如一方将抚养费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拒不退还,就可能触犯刑法中的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侵占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各地可能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所不同。而且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需要由受害人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在处理挪用抚养费问题时,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挪用的原因、数额、对子女生活的影响等,以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