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不请律师不会因此加重罪行行为。罪行的认定和量刑是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的犯罪事实,而不是是否聘请律师。
在刑事案件中,法院进行定罪和量刑的依据是事实和法律,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各种犯罪的构成要件和相应的刑罚幅度,司法机关会根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具体行为、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等客观情况来判定其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受到何种处罚。也就是说,无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没有聘请律师,法院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案件,不会因为没有律师而加重处罚。
不请律师可能会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面临一些不利情况。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人士,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比如,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了解案件情况,为其进行辩护准备;在审判阶段,律师可以出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提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没有聘请律师,可能无法充分了解自己在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难以有效地收集和整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法庭上也可能无法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从而影响到自己的辩护效果。但这并不等同于会加重罪行行为,只是在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等方面可能会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