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犯罪并非都不用承担责任,只有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才不负刑事责任。这主要是基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考量。
刑事责任能力的核心要素。刑事责任的承担要求行为人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即行为人能够正确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作用和后果,并能依据这种认识而自觉有效地控制自己的行为,从而对自己所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如果其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由于精神疾病导致其丧失了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那么就不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础。
法律规定的严谨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规定并非是放纵精神病人的犯罪行为,而是要求必须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其确实处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状态。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社会公平与保障的平衡。一方面,让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承担刑事责任不符合刑罚的目的,刑罚旨在惩罚和教育有责任能力的犯罪人,对无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施加刑罚无法达到预防犯罪和改造罪犯的效果。另一方面,法律也通过责令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以及必要时的政府强制医疗等措施,来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秩序,平衡了对精神病人权益的保障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