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是否可以取保候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若不符合,则无法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对于洗钱犯罪,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就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例如,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这种情况下申请取保候审获得批准的可能性较大。
如果洗钱犯罪情节严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较重的刑罚,并且司法机关认为其存在较大的社会危险性,如可能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继续实施犯罪等,那么通常不会批准取保候审申请。
洗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否取保候审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在实际操作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