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传唤时,司法机关一般会询问案件事实相关情况、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活动情况等。
在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关进行传唤是其正常的办案程序。关于案件事实方面,司法机关会进一步核实与案件有关的各种细节。比如在盗窃案件中,会询问嫌疑人盗窃的具体时间、地点、盗窃物品的特征、盗窃的手段和过程等。如果是涉及经济犯罪,可能会详细询问资金的流向、交易的具体情况、与其他涉案人员的往来等。这是为了更全面、准确地了解案件的全貌,以确定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会询问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活动情况。这包括是否遵守了取保候审的规定,如是否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是否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时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是否及时到案等。司法机关通过了解这些情况,判断嫌疑人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是否对社会仍存在危险性。
司法机关还可能会询问嫌疑人是否有新的证据或线索。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可能会发现一些对案件有影响的新情况,司法机关鼓励其提供相关信息,这有助于案件的进一步侦查和处理。
同时,在询问过程中,司法机关也会告知嫌疑人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其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能够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取保候审传唤时的询问是围绕案件的侦查、嫌疑人的遵守规定情况以及案件的进一步推进等多方面展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