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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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37天出来了为什么还要开庭审理

2025-11-11 14: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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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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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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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37天出来后仍要开庭审理,是因为刑事拘留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其释放不代表案件终结。若侦查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法院就会开庭审理。

要明确刑事拘留的性质。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其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以及继续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

当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37天后被释放,可能存在多种情况。比如,可能是因为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所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但这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结束,侦查机关会继续开展侦查工作,收集相关证据。

如果经过进一步侦查,侦查机关认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且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侦查机关会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

一旦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时,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程序安排开庭审理,对案件进行全面的审查和判断,最终作出公正的判决。所以,即使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37天后出来了,只要案件符合起诉和审判的条件,就依然会开庭审理。

刑事拘留37天出来了为什么还要开庭审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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