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怀疑员工拿回扣,若没有确切证据就要求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若有证据证明员工拿回扣,企业可要求员工返还不当得利;若给企业造成损失,还可要求赔偿损失;若员工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企业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在法律层面,企业不能仅凭怀疑就要求员工赔偿。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企业若要追究员工拿回扣的责任,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比如相关的交易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能证明员工确实存在拿回扣的行为。
如果企业有证据证明员工拿回扣,那么员工的这种行为属于不当得利。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所以企业有权要求员工返还所收取的回扣款项。
若员工拿回扣的行为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损失。这里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例如因员工拿回扣导致企业采购成本增加等;间接损失比如因该行为影响了企业的商业信誉等。企业需要对损失进行举证,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从企业内部管理角度来看,若企业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拿回扣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并且该规章制度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且已向员工公示,那么企业可以依据规章制度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遵循合法、合理、合规的原则。不能采取过激的手段,如非法拘禁、暴力威胁等。如果企业与员工就赔偿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企业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同时,员工若认为企业的处理方式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