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确认书并非统一在某一个固定地点办理,需根据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涉及不动产登记机构、法院等,若通过正常流程办理产权登记来确认产权,通常在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若存在产权纠纷等情况,需通过法院诉讼来确认产权。
在正常情况下,当房屋完成建造、买卖、继承等合法取得产权的行为后,要办理产权确认相关事宜,主要是在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自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后,各地陆续设立了不动产登记中心,集中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包括房屋产权登记。当事人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购房合同、完税证明、房屋测绘报告等,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查看房屋情况等,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后,完成产权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此时产权确认书相关的权益通过不动产权证书得以体现。
如果房屋产权存在争议,比如多人对同一套房屋主张产权,或者对产权归属存在法律上的疑问等情况,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房屋产权进行确认。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理和判决。一旦法院作出判决,该判决书就具有法律效力,相当于起到了产权确认书的作用,确认了房屋的产权归属。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还会涉及其他部门。例如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能还需要经过村集体、乡镇政府等部门的审核和确认相关手续,之后再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所以,办理房屋产权确认书要根据具体情形,找到对应的办理地点和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