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巨大。不过该标准并非全国统一,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例如,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可能会将数额巨大的标准确定在十万元;而在经济相对没那么发达的地区,可能会按照三万元的标准来认定数额巨大。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明确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司法机关在处理盗窃案件时,判断犯罪嫌疑人量刑幅度的重要依据。根据刑法规定,盗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准确认定数额巨大的标准,能够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