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既不属于轻伤也不属于重伤鉴定范畴。十级伤残是针对人身损害、工伤等情况进行的伤残等级鉴定结果,而轻伤和重伤是用于刑事案件中对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伤残等级鉴定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着不同的适用范围和鉴定标准。
伤残等级鉴定: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的一个级别,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伤残鉴定主要适用于民事赔偿领域,比如在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工伤等案件中,用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后所获得的赔偿金额。以工伤为例,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出的伤残等级是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赔偿项目的重要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重伤是指机体完整性遭到严重破坏或功能严重障碍;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的损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主要用于刑事案件,是判断加害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例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以上结果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综上所述,十级伤残和轻伤、重伤是基于不同目的和标准进行的鉴定,不能简单地将十级伤残等同于轻伤或重伤。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要求,选择合适的鉴定类型。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2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