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老赖名下没有财产,仍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执行,包括调查隐匿财产、限制老赖行为、执行到期债权、执行收入以及在符合条件时追加被执行人等。
法院会对老赖的财产进行全面调查。虽然表面上老赖名下没有财产,但可能存在隐匿财产的情况。法院有权查询老赖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也会到相关不动产登记中心、车辆管理部门等查询其名下是否有房产、车辆等。如果发现老赖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法院可以依法对其进行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老赖采取限制措施。可以将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社会公布其失信信息,这会对老赖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进行限制。同时,限制老赖高消费,例如禁止乘坐飞机、高铁,限制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限制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通过这些限制措施,迫使老赖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执行老赖的到期债权。如果老赖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要求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执行老赖的收入。如果老赖有工作收入,法院可以裁定扣留、提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会保留老赖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在特定情况下追加被执行人。比如老赖是公司,其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或者存在法人人格混同的情形,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如果老赖在债务产生后发生了离婚、财产分割等行为,导致名下无财产,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追加相关人员为被执行人。即便老赖名下暂时没有财产,也不意味着债权人的权益无法实现,通过多种执行手段,仍有可能让老赖偿还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