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对方是黑户且欠款仅几千元,依然有追讨欠款的办法。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申请支付令或起诉等方式来解决。
要明白黑户通常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这类人在信用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但这并不影响债权人追讨合法债务。
第一步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虽然对方是黑户,但也许仍有还款意愿和一定的还款能力。尝试与对方沟通,了解其不还款的原因,共同探讨制定一个可行的还款计划。可以约定分阶段还款,给对方一定的时间和压力,促使其逐步偿还欠款。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比如找双方都信任的共同朋友、基层调解组织等从中斡旋。调解的好处在于气氛相对缓和,有可能在不伤和气的情况下解决问题。调解达成一致后,要形成书面的调解协议,明确还款的金额、时间、方式等关键内容,双方签字确认,以保障后续的执行。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条件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如果支付令也无法实现债权,那么就只能通过起诉来解决。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款事实和金额的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即使对方是黑户,名下可能仍有一些可供执行的财产,比如车辆、工资收入等。法院可以通过查询、冻结、扣划等方式执行其财产,以实现债权人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