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孩子但男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
在婚姻关系中,当有孩子且男方不同意离婚时,协议离婚的途径走不通,那么就可以考虑诉讼离婚。
要了解诉讼离婚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准备诉讼所需的材料。一般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以及事实和理由。
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会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如果孩子未满两周岁,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和审理工作。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会较大。即使第一次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也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概率通常会提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