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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工伤应当向哪个部门投诉

2025-11-05 17: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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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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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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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工伤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般是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会组织等进行投诉或寻求帮助。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处理工伤相关事宜的重要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里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就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当遇到工伤问题,可向该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等诉求,以保障自身权益。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工伤纠纷中也起着重要作用。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等问题产生争议,比如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赔偿等情况,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双方的争议进行审理和裁决。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也可作为投诉对象。如果工伤事故是由于用人单位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导致的,例如安全设施不完善、违规操作等,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该部门会对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工会组织也是职工可以寻求帮助的对象。工会是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当职工发生工伤时,工会可以为职工提供咨询、协助申请工伤认定、与用人单位协商等帮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出了工伤应当向哪个部门投诉(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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