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家人没钱赔偿时,若犯罪人有个人财产,可由其个人财产进行赔偿;若犯罪人也无财产可供执行,受害人可在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暂时无法执行到位,在发现犯罪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随时恢复执行。
在盗窃罪案件中,犯罪行为导致受害人遭受财产损失,通常需要进行赔偿。当犯罪人的家人没钱赔偿时,并非就不用赔偿了。要明确赔偿责任主体是犯罪人本身,而非其家人。如果犯罪人有个人财产,比如其名下的存款、车辆、房产等,那么可以用这些个人财产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犯罪人的财产状况,如果查明犯罪人有个人财产,会判决用其个人财产承担赔偿责任。
若犯罪人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会依法对犯罪人的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包括其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信息。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犯罪人确实暂时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裁定中止执行。
但中止执行并不意味着赔偿责任的免除。一旦发现犯罪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受害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比如,犯罪人在服刑期间获得了一些劳动报酬,或者刑满释放后有了工作收入等情况,只要发现其有新的财产线索,就可以再次要求法院执行赔偿。同时,对于犯罪人的这种赔偿情况,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量刑。如果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受害人谅解的,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反之,拒不赔偿的,在量刑时可能会适当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