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八级通常不在民政补贴政策范围内,但可能符合其他相关救助或补贴条件,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工伤八级是劳动能力鉴定的一个等级,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民政补贴政策有着不同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民政部门的补贴政策主要侧重于社会救助、福利保障等方面。例如,最低生活保障是为了保障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家庭;特困人员供养针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等。
工伤八级职工如果同时满足民政部门相关救助政策的条件,是可以申请相应补贴的。比如,因工伤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就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民政部门会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来确定是否给予低保待遇。
一些地方民政部门可能有针对残疾人的补贴政策,工伤八级如果符合当地残疾人评定标准并取得残疾证,也可能符合申请条件。但需要注意的是,工伤鉴定和残疾评定是不同的体系,工伤八级并不一定能评定为残疾等级,需要按照残疾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鉴定。
工伤八级职工应先按照工伤保险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若存在生活困难等情况,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救助和补贴政策,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符合条件的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