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起诉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可能的费用,案件受理费一般根据房产价值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其他费用如鉴定费等则按需实际产生。
在离婚后涉及房产的起诉中,费用的计算是一个较为关键的问题。案件受理费,这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缴纳的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举例来说,如果房产价值为80万元,那么案件受理费的计算为:1万元部分交50元,1万到10万部分为(10 - 1)×2.5% = 2250元,10万到20万部分为(20 - 10)×2% = 2000元,20万到50万部分为(50 - 20)×1.5% = 4500元,50万到80万部分为(80 - 50)×1% = 3000元,总共的案件受理费就是50 + 2250 + 2000 + 4500 + 3000 = 11800元。
除了案件受理费外,还可能存在其他费用。比如在房产分割诉讼中,如果需要对房产进行评估,那么就会产生评估费,评估费的具体金额通常由评估机构根据房产的复杂程度、评估范围等因素来确定。如果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进行财产保全,也会产生保全费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离婚后房产起诉费用的计算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且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具体操作上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