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发导致的退货退款,邮费通常由卖家承担责任。
在商业交易中,卖家有责任确保商品完整、准确地送达买家手中。当出现漏发情况时,这属于卖家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卖家漏发商品,就没有按照约定将完整的商品交付给买家,构成违约行为。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购买商品是基于对商品完整状态的预期,卖家漏发破坏了这种预期,消费者有权要求卖家采取补救措施,如补发商品或进行退货退款。而退货退款过程中产生的邮费,作为因卖家违约行为导致的额外费用,理应由卖家承担。
在电商平台的交易规则中,也大多明确规定了因卖家原因导致的退货退款,邮费由卖家承担。例如淘宝、京东等常见电商平台,都有相关的售后政策,当出现商品漏发等卖家责任问题时,支持买家无理由退货退款,并且邮费由卖家支付。
不过,如果双方在交易前有特殊约定,比如约定无论何种情况邮费都由买家承担,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可能会按照约定执行。但在一般的交易场景下,没有特殊约定时,漏发导致的退货退款邮费由卖家承担责任是合理合法的。卖家承担邮费不仅是对自身违约行为的弥补,也有助于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