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更可能涉及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根据相关规定,在进行股权变更时,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需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股权转让合同所载金额,税率为万分之五。无论是个人股东还是企业股东进行股权变更,都需要缴纳印花税。例如,甲将其持有的某公司股权以 1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那么甲和乙双方都需要分别缴纳印花税 1000000×0.05% = 500 元。
个人所得税。当个人股东转让股权时,如果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正数,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 20%。比如,张三以 80 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某公司股权,之后以 120 万元的价格转让出去,转让过程中发生了 1 万元的合理费用,那么张三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20 - 80 - 1)×20% = 7.8 万元。
企业所得税。企业股东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 25%。假设 A 企业将其持有的 B 公司股权出售,取得转让收入 500 万元,该股权的成本为 300 万元,那么 A 企业此次股权变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500 - 300)×25% = 50 万元。不过,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可能适用不同的优惠税率。
股权变更涉及的税种主要有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不同主体在进行股权变更时,应根据自身情况准确计算并依法缴纳相应的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