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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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拥有权从买房开始算还是拿到房产证才算

2025-10-27 17: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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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拥有权一般以不动产登记为准,也就是拿到房产证时起算,但在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者会获得债权层面的权益。

在我国,房屋等不动产的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从法律层面严格来讲,房产拥有权是从拿到房产证,完成不动产登记时开始算的。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支付购房款项后,这只是在双方之间形成了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购房者基于合同拥有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产权登记的权利,而开发商有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和协助办理产权登记的义务。此时购房者虽然对房屋有一定的权益,但这种权益更多是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并非完整的物权。

例如,甲购买了乙开发商的一套房子,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全部房款。但在办理房产证之前,乙开发商因为债务纠纷,该房屋被法院查封。此时甲虽然已经支付了房款,但由于没有完成产权登记,他对房屋并没有完整的物权,不能对抗法院的查封等执行措施。只有当甲完成了产权登记,拿到了房产证,才真正拥有了该房屋的所有权,能够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各项权能。

不过,在实践中,当购房者合法占有房屋后,虽然没有拿到房产证,但也享有一定的使用权益等。比如购房者可以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但从法律意义上的房产拥有权角度,还是以完成不动产登记拿到房产证为准。

房产拥有权从买房开始算还是拿到房产证才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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