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获利7000元,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量刑会结合其他情节综合判断。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关于“情节严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从获利角度看,获利7000元未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这一标准。但是,不能仅看获利这一个因素来判断是否构成情节严重以及量刑。如果存在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等其他符合“情节严重”的情形,依然会被认定构成帮信罪。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全案情况,包括行为人主观故意的程度、提供帮助的具体方式、对上游犯罪的促进作用、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如果获利7000元且不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存在争取单处罚金或者适用缓刑的可能;如果同时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就可能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幅度内判处较重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