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应先查看合同中关于面积差异的处理约定,按约定方式处理;若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可能涉及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的购房者有相应的权利选择。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合是较为常见的问题。当遇到这种情况时,首先要依据合同约定来处理。一般正规的购房合同中都会有关于房屋面积差异的处理条款。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比如约定了面积误差比在一定范围内的处理方式,是多退少补房价款,还是其他处理办法,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若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例如,合同约定房屋面积为100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为102平方米,面积误差比为2%,那么购房者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价格补足这2平方米的房价款。
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购房者在发现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要及时与开发商沟通协商,收集好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房屋测绘报告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